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未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10万元罚款。

经查,该公司是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ERC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未能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并且未按要求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尽管相关部门已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师人社监令字﹝2025﹞第030号),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改正,最终被依法处罚。